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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2024年政府采购(含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于:2024-03-20 09:45:50 文字:【】【】【

 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承担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2024年政府采购(含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背景介绍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2024年政府采购(含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代理工作内容

 1.政府采购代理的工作内容

 (1)负责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订采购方案和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公开招标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等);

 (2)负责代理项目的需求论证工作;

 (3)协助负责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负责合同信息及时上网公告及协助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工作;

 (4)负责按财政部门的规范要求整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由采购人确认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归档。

 2.负责质疑、投诉等工作

 负责代理项目质疑、质询的受理及回复,协助处理投诉事宜(询问或质疑回复由采购单位回复的除外)。

 3.提供采购业务相关咨询

 负责处理比选人关于采购法规、业务知识等相关咨询,帮助比选人解读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提供不低于一次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4.组织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组织验收。

二、对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

 7.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近五年财政主管部门的考核中“不合格”名单中的代理机构;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取,由项目最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

四、评审标准

 1.由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组成比选评审小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

 2.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将根据上述标准综合评比,选择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并与其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注: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相等时,由比选人自主采取公平的方式随机抽取成交比选申请人)。

五、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aobode@sina.com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2024 3 27 9 30 分至 10   00 分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交至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28号)205办公室, 10   00 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8-65985222。

七、比选结果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邀请及结果在“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官方网站”发布。

比选人: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  

                                   2024年 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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